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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9-08-15 作者:ZHAOBAN 浏览次数: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高职大规模扩招有关精神,落实国家“高职百万扩招”专项工作任务,确保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以下简称“扩招专项”) 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院扩招专项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扩招专项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扩招专项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827,在陕招生代码:8122。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基本情况:学院创办于1958年,是一所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曾先后隶属于国家第一、第二、第三、第五机械工业部、兵器工业部、兵器工业总公司等国防工业部门。学院占地1003亩,设有十院四部。开设涵盖制造、电子信息、生化与药品、材料与能源、土建、财经、艺术、公共事业等11大类57个专业,现有在校生14000余人,有教职工900余人,其中副高职称以上302人,双师素质教师409人,博士、硕士研究生365名。

学院拥有4个国家示范性重点建设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专业、1个全国职业院校装备制造类示范专业、1个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5个一流专业建设项目、9个一流培育专业项目、14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6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专业;134个校内实验实训室,39个实训基地、221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4个专业技术研究所、10个技术工作室、8个“校企合作工作站”、4个“校中厂”、5个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个省级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2个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国家教育部和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第五条学院位置:

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人民路8号 邮编:710300

学院网址:www.gfxy.com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学院成立扩招专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党政一把手为组长,副组长由副院级领导担任,成员由党政办、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宣传处、纪检监察(审计)处、学生处、保卫处、二级教学院部等负责人组成。研究决定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就业处负责考生咨询、资格审查、录取工作;教务处负责命题、制卷、评卷、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工作。学院将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进行命题、制卷、考试、阅卷、面试、技能测试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试题(答卷)、面试、技能测试安全保密万无一失;党委宣传部负责扩招专项招生的宣传工作;纪检监察(审计)处对学院扩招专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保卫处负责试卷、考场的保密安全等工作;党政办公室负责交通、餐饮、住宿和医疗保障等工作。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省招生委员会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网: zs.gfxy.com

招生咨询电话:029-81481111、81480222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将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计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

第五章 报考程序

第九条 招生对象

具有陕西户籍的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转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

申请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招)报名,且尚未被录取。

第十条网上申请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8月16日—25日,根据我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一条 考生于8月16日8:00至27日12:00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和确认。

1.专业志愿填报:登录我院招生网(zs.gfxy.com),进入我院 “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信息登记,同意《考试诚信承诺书》内容并填报专业志愿,考生也可以到我院招办现场填报。

2.专业志愿确认: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招办现场进行专业志愿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我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准考证》。

第十二条考试日期及地点

考试日期:8月28日,具体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我院北校区(西安市鄠邑区人民路8号)。

第十三条考试方式

(一)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由学院自主组织考试。

(二)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文化素质成绩使用2019年高考统考成绩(不含文化课统考成绩低于150分的考生)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使用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三)对于退役军人和下岗转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学院根据基本培养要求,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

(四)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可免试录取。

(五)对于获得相关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人员,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于职业技能测试。

(六)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报考学院相关专业,将以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第十四条录取公示

学院于8月30日17时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及成绩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并在学院招生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五条 报到注册

预录取新生请于2019年9月5日17时前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来校报到注册,逾期将取消预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注册后,经省招办核准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并公示,此为认定考生录取资格的唯一凭据。

第十六条 入学待遇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毕业文凭等,与参加高考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报名扩招专项考生须参加各县(区)招办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院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院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十八条 学院对入学申请者按扩招专项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学院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与招生计划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学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所有专业学费5500元/年。

住 宿 费:850元/年。

第八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一条 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分特困和一般贫困两档执行,平均3300元/年。

校内奖学金:一等奖1200元/年,二等奖900元/年,三等奖600元/年。

技能竞赛奖励:对在校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种技能竞赛获奖者,学院将按照相应标准予以奖励,最高额度8000元。

应征入伍学费补偿、退役士兵入学学费资助政策:按照学习年限及实际学费缴纳金额予以补偿(资助),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勤工助学: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助学贷款:学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精准资助补助金:60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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